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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保定市清苑区2016年选聘高中教师公告,不用笔试的

    信息发布者:gengjiazhang
    2016-12-06 10:35:33   转载

    为缓解清苑中学、清苑一中、职教中心教师缺编情况,优化教师年龄结构,提高教师整体业务水平,提高我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,经区政府同意,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。

    一、选聘方式和原则

    1、本次公开选聘的方式为试讲加提问;

    2、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;

    3、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    二、选聘名额

    本次公开选聘共计38名。其中清苑中学11名、清苑一中12名、职教中心15名。

    三、选聘范围及条件

    选聘单位、岗位、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《2016年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》,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
    1、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;

    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
    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,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;

    4、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学历、专业等条件;

    5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    6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  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、正在接受审查的、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,不得应聘。本区在编人员不得应聘。

    四、选聘程序与方法

  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
    1、报名地点:清苑区教育局

    2、报名时间: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

    3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(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书,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、教师资格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。填写《清苑区2016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》。

    4、资格审查:由区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,随时取消招聘资格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    (二)考试

    考试时间:2017年1月5日上午8:30

    考试地点:清苑一中

   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1月4日到清苑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。

    考试分试讲和提问,共100分。

    1、试讲: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,考生自行准备13分钟,试讲12分钟。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,逻辑思维能力、应变能力、驾驭教材的能力、板书板画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,满分90分。提问3分钟。提问内容:1至2个涉及教材教法、德育方面的问题,满分10分。

    2、 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。

    3、 考试结束后,分组在考试地点即时公布成绩。

    (三)体检

    依照考试成绩,分岗位按照选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,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,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:学历层次高者,年龄小者。

    体检由选聘办指定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,复检仍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并按应聘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试成绩相同时,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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